“对拍卖理论的改进”拿下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,这到底是怎么改进的?

北京时间今天下午 5 点 45 分,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 202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 Paul R.Milgrom(保罗·米尔格罗姆)和 Robert B.Wilson(罗伯特·威尔逊),两位经济学家的获奖理由是“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了新的拍卖形式”。

Paul R.Milgrom 和 Robert B.Wilson 目前都是斯坦福大学的教授,并且 Paul R.Milgrom 还曾是 Robert B.Wilson 的学生。两位都是管理科学、商业经济学和博弈论方面的专家,其中 Robert B.Wilson 在斯坦福大学商学院负责市场定价和谈判、信息经济学等课程,而 Paul R.Milgrom 是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系的人文科学教授,他同时还在哈佛和麻省理工大学授课。

这是拍卖理论(Auction Theory)再次获得诺贝尔奖的肯定。

拍卖理论最初是 1961 年由威廉·维克瑞(William Vickrey)系统性提出的,他通过英国式拍卖和荷兰式拍卖等经典拍卖方式,整理出了基本的拍卖形式和定理,从而证明了等价收入定理——这被看作是信息经济学的开端,它的意义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等或条件不完全的情况下,如何通过制度或契约设计来实现激励或管理。

威廉·维克瑞在 1996 年 10 月 8 日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,获奖理由是“在不对称信息下对激励经济理论作出的奠基性贡献”——其实就是拍卖理论的核心意义(不过颁奖时的重点在于这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基础)。

经典的拍卖方式不外乎是“价高者得”,而这次获奖的两位是在经典拍卖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。Robert B.Wilson 提出了具有共同价值的物品拍卖的理论——这类价值虽然事先不确定,但最终对于谁来说价值都一样(比如矿产),这样竞标者需要考虑综合价值,以免自己在这个环节付出太多,最终虽然成功中标,但自己的经营却无以为继的情况。

Paul R.Milgrom 在这项理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,他提出允许竞标者相互了解对方的估值,尤其在现代社会、面对具有共同价值、且带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属性的物品时,这种方式将给卖方带来更高的综合预期收益。比如 1994 年美国拍卖无线电频段给电信运营商就采用了 Paul R.Milgrom 的理论,随后很多国家也效仿了这样的操作。

诺奖委员会主席 Peter Fredriksson 表示:两位经济学家将基础理论发展到了实际应用当中,而这样的应用已经遍及全球。他们的研究对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贡献和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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